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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这篇男主贼坏贼坏,女主贼傻贼傻,无节操,重口味)

与快节奏、高效无情的繁华都市格格不入,城中村里是另一副景象。

“今天熬鱼,您等会来吃吧。”郑秋月嗓门响亮,手里还拎着一条草鱼。

是个伶俐的市井女人,从那张脸上就可以看得出,皮肤早就没了光泽,可一双杏眼很灵动,就是眼距过宽多了点憨气。

“不去啦,我家儿子今儿回来看我。”坐在门口晒太阳的葛奶奶笑的满脸皱纹都堆在一起。

郑秋月回了家,把草鱼放进盆里脑袋转向厨房外,说给外面的人听,“今天做鱼,给你补补身体。”说完,又赶紧转回来,利落的拿起刀处理鱼的内脏。

卧室里躺着一个表情淡漠的男人,头发微卷遮住一半眼睛,怎么看都觉得这人的气质和这40几平米的小房子格格不入,

郁钦听着外面那女人,就是这屋的主人,喋喋不休的和他讲述她这一天的经历,谁家的菜又比别家贵了几毛钱,猪肉又涨价了,她今天卖出去多少碗馄饨之类的。

他是个喜静的人,现在算是“寄人篱下”不能要求太多,另外,听这女人说话意外的没有让他感到很烦,可能因为说的都是他平时听不到的家长里短吧。

鱼下锅后,水珠和烧着热油铁锅的触碰爆发出来的声音噼里啪啦,女人啪的把厨房门关上。

郁钦坐起来,活动了一下右腿,恢复的差不多了。

他走到镜子前面,伸手揪了一下自己的额前的头发,都长长这么多了,有点扎眼睛。

常年熬夜的黑眼圈竟然都快消失不见,这几天他仿佛把以往熬的夜全部都补回来了,整个人的精神都比以前好太多。

“饭好了!”郑秋月腰间还绑着围裙,把鱼放到桌子中间,她把手往围裙上蹭了蹭,“你等着,我来扶你。”

她快步走进了卧室,看到男人站在镜子前,她有点惊讶,“你,你腿好了?”

郁钦转过身,“差不多了。”

男人的声音很好听,每次听都让她有点脸红,“那,那快来吃饭吧。”

男人吃饭的时候几乎一点声音都没有,看起来教养很好的样子,郑秋月刻意吃的很慢,也小口小口的往嘴里送饭。

吃了一会儿,郁钦抬眼看着仔细挑刺儿的女人,她头上别着一个老式发卡,是只能在地摊上买到的款式。

他一开始不知道这女人救自己的目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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